一、调档函
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要调档;
非定向就业考生:档案不在北京理工大学的考生需要调档;档案已在北京理工大学的考生不需调档。
需要调档函的考生(请考生询问档案所在单位,需要调档函请尽快填写)请于2026年5月28日12:00之前填写调查问卷(https://v.wjx.cn/vm/mvwf7iq.aspx),调档函将于6月1日以顺丰到付形式进行邮寄。

考生收到调档函后,需将调档函提交至档案所在单位,即可进行公对公邮寄。
二、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(简称政审表)
所有考生均须提交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
请将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打印在一张A4纸上,先打印后手填,负责人签字并盖章。
1、外校非定向就业考生请将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于2026年6月11日前寄至我校。
2、定向就业考生可登报名系统核对修改“定向就业单位名称”,并自主打印“定向就业协议”,单位和本人签字盖章的协议和申请各三份,本人签字的报考登记表、两封专家手写版签字的推荐信和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一起寄送,于2026年6月11日前寄送至我校。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信息科学实验楼401室(请统一用顺丰邮寄),邮政编码:100081,收件人:徐老师,联系电话13621304279。
3、毕业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的考生(含本科直博、硕博连读、普通招考):
1)若报考博士前所在学院为信息与电子学院,请将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于2026年6月11日前提交至信息科学实验楼206室,提前联系辅导员进行盖章签字,完成后无需取回。
2)若报考博士前所在学院非信息与电子学院,需自行去所在学院/书院进行签字盖章,并于2026年6月11日当天将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》提交至信息科学实验楼206室。
三、学生档案接收
外校非定向就业考生请将人事档案材料2026年于6月30日前寄至我校,(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寄档案材料)。
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信息科学实验楼401室(请统一用EMS邮寄),邮政编码:100081,收件人:徐老师,联系电话13621304279。
四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填写说明
1.工作单位(或学习单位)如实填写,学生填写XX学校XX学院(如:北京理工大学信息与电子学院)。
2.档案所在单位如实填写,应届学生填学校,不用填写到学院;档案在人才中心填写相应人才中心具体名称;在职的考生档案如果在单位请填写单位。联系电话指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电话。北京理工大学的档案馆电话是010-68913785。
3.政治、思想、工作表现不能空。
4.受过表彰处分栏、是否有违法记录栏不能空,没有需填无。
5.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(或人事)部门政审意见:政审意见、签名、党委或者人事部门的章、日期四项缺一不可,如果少填一项则政审不通过。公章必须是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。
8.单位盖章详细说明:应届生需盖学院院章,往届生档案在校的需盖所在学校学院院章,往届生档案在人才市场的需盖人才公章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请将政审表与学生档案分别邮寄。
2、在寄送档案时,请在快递封面的正面标明“硕士/博士研究生档案+信息与电子学院+姓名。
3、政审表和人事档案是否到校直接影响后续录取通知书发放。
4、如有任何疑问可发邮件咨询老师,咨询邮箱13621304279@163.com。
信息与电子学院
2026年5月14日